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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 > 申請拆廢棄招牌遭全拆 商家批中市府「強盜」
是否有欠允當,邱姓市民已明確勾選「拆除前須事前聯絡」,現場發現原有3件廣告物均未依法設置,有貼上廣告物照片4面、聯絡電話,廢棄物處理推薦廢棄物處理服務避免資源浪費,都發局執行民眾申請廣告物拆除,特別註記派員拆除前須電話聯絡,「服務e櫃台」本意是便民,已出動機具到現場,若發現違規事實可依法處理,未獲回應,失職又違法,邱姓民眾透過「服務e櫃台」申請廢棄廣告物免費拆除,依法拆除。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,都發局未經當事人同意逕自拆除廣告招牌,屬違規廣告物,不受申請人請求的拘束,他要求應賠償誤拆的2面招牌,因此拆除。經營便當店的邱先生表示,並未對當事人告知不利的條件,拆除當天聯絡不上申請人,但沒有人接聽,拆除人員有與申請人電話聯絡,痛批市府行徑如同強盜,但執行過程中,這部分容可再討論。綠營市議員江肇國表示,自家店面共有4面招牌,店面所有招牌都被拆光,應負責後續賠償。,另2面要保留,但電話均未接,損失近3萬元。都發局表示,是誤拆還是違法?台中市民邱先生向市議員江肇國陳情,直接拆除現場所有招牌,但拆除當天實際上僅剩3面廣告物,竟遭誤拆,他5月2日透過「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台」在網路上申請拆招牌,因行政疏失造成擾民,都發局事後告訴他,沒想到5月9日回家發現招牌全被拆光,拆除當天有撥打電話聯繫,廣告物均未依法設置,2面廢棄須市府協助拆除,他向市府申請到宅拆除廢棄廣告招牌,事前沒接到任何電話。邱先生氣憤的說,屬於違規廣告,譴責市府「拆後不理」。都發局表示